112-2學士班宿舍雙北短期住宿申請

各位同學好:

112-2學期校內學士班宿舍雙北市短期住宿即將開放申請

  1. 申請對象:
    1. 設籍於臺北市、新北市之學士班學生。
    2. 學生本人及父母設籍雙北市以外未滿2年者,或設籍新北市偏遠地區(三芝、石門、金山、萬里、瑞芳、貢寮、雙溪、平溪、坪林、烏來、石碇等11) 未滿2年者,請來電或來信住宿組開通申請權限
  2. 申請時間:11326(週二)上午10時起至220(週二)下午5時止,期恕不受理。
  3. 申請網址:https://housing.ntu.edu.tw/short/id/undergraguate1122
  4. 住宿地點:校內學士班宿舍。申請時可選擇總區宿舍或城中宿舍之志願,若不願住至某一校區,請勿選擇「兩者皆可」選項。
  5. 抽籤順序:有下列情形者可列入優先順序,請於申請時間內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至申請系統:
    1. 身心障礙學生:須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。
    2. 低收入戶:須附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,上面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),免收住宿費用,但須付押金。
    3. 中低收入戶:須附市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,上面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,可減免學期宿費7,000元(詳第七點)及暑期宿費十分之三,並須付押金。
    4. 原住民:須附戶籍謄本。
    5. 設籍於雙北市以外,但2年內曾設籍雙北市者:須附戶籍謄本。
    6. 雙北市通學時間較長者:設籍雙北市學生,單趟通學時間超過1小時者,請上傳Google地圖設定從住家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上午8時抵達學校所需時間截圖。
  6. 申請結果:113221(週三)2時公告於申請網站,中籤者以電子郵件寄發通知,未中籤者將編入候補序號,依序遞補至113412日止。
  7. 住宿時間:自通知入住當日起,7日內須完成繳費及報到,住宿期限至113615(週六)。住宿費及宿舍網路使用費將由通知入住日當週開始計算,另須收取宿舍押金,俟退宿時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24條程序辦理退費。112-2學期起行政院補貼本國籍學生校內住宿費,一般生補助學期宿費5,000元,中/低收入戶學生補助學期宿費7,000元,亦自通知入住當週開始計算補貼額度。)
  8. 申請相關問題請洽住宿組鄭小姐,連絡電話:(02)33662266E-MAIL: fanting0310@ntu.edu.tw
  9. 跨性別同學如有特別住宿需求,請洽住宿組馮小姐,連絡電話(02)33662266E-MAIL: anhua@ntu.edu.tw

 

敬祝 學安

學生住宿服務組 謹啟
Visits 2096